當進入到了農耕社會,除了祭天,祭土便成了另一個普遍的自然崇拜現象。在原始時代中,土地被人格化,所以人們在鋤地播種或掘土建築時,人們為了保障自己的生活,都會討好地神,從而產生了土地崇拜。後世的博中介、豐收節都與此相關。出於對土地索取的報償,有不少的土祭是會流血的,如《周禮•大宗伯》雲:「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甚至到了春秋,還有「輕重之法曰,……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殺其身以釁其社」這種用農夫祭社的法律 。當然,在豐收以後,人們有對地神補償、報答的想法,《禮記•祭法》:「瘞埋於泰折,祭地也。」「瘞埋」這種祭法就是將祭品埋於地下以祈求來年穀物豐收的一種閱讀咨詢做法。
總的來說,自然崇拜的出現在原始時代是一種極其普遍現象。原始人群中之所以會出現宗教,會崇拜某些對象,都有其社會根源,即當時的經濟生活條件和其他社會條件。由此亦說明了在自然崇拜中,並非神創造人,而是人創作了神,人根據自己現實生活的需要來規定了神的性能和地位。因此,才出現了自然崇拜中的「空間文化層」與「時間文化層」 。